
济南房产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?
2009-11-08 11:43:01 来源:丁德峰
人民法院网论坛咨询帖子:
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,为此起诉到法院。近日,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,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、不属劳动关系为由,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。
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盐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。2008年11月,物业公司以江某当班期间与两名门卫关门睡觉为由,辞退了三人。2009年1月,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物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违法。另外,江某认为其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期间,物业公司没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告江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,又有相应社会生活保障,故其与物业公司建立的类似于劳动关系的民事关系,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关系,不应适用劳动法。为此,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江某的诉讼请求。(季春郁菊红)
但是国务院的这个规定并不禁止职工退休后继续被聘用,并不禁止退休后再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再次成为劳动合同的主体。我上面引用的国发[1981]164号文件就是证明。
关键是实践中如何解决退休返聘后的相关福利待遇。
- 大家都在看

济南市居民郭某夫妻以郭某名义于2007年购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房屋一套,2013年郭某在其丈夫不知情且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